近日,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、浙江省地方税务局、浙江省民政厅等四厅局联合发文,公布我省首批具有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组织名单,浙江省爱心基金会名列其中。
详见浙财税政〔2012〕5号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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