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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西部学生“爱心营养餐”资助实施办法(暂行)

随着农村教育布局调整、寄宿生人数增加,导致农村贫困学生营养问题相当突出。由于营养摄入严重不足,生长发育迟缓和贫血的比率居高不下。据近期一项针对贫困学生营养状况的调查报告中显示,西部贫困学生的生长迟缓率近12%,寄宿生中72%的学生在上课期间有饥饿感,而维生素C的摄入量几乎为零。以上数据足够说明了,改善西部贫困学生营养状况已刻不容缓!为了奉献浙江人民的一片爱心!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和正泰公益基金会即日起,联合启动“关注西部学生爱心营养餐”项目。

1、资助对象:

青海省乐都县贫困学生。

2、申请、审核程序
   
1)由本人申请(或学校推荐),填写《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“爱心营养餐”》申请表;
   
2)青海省乐都县教育局审核;
  (3)基金会审批通过后向社会捐赠方推荐;

3、实施时间

20114月。

4、实施内容

为受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(每年约200天),提供每人每天一份“爱心营养餐”(一枚鸡蛋、一盒牛奶和一个水果)。

5、资助方式

1)一般性资助。不论捐赠方捐款多少金额,由基金会统一安排学生和学校名单进行资助。

2)结对资助:一个捐赠方资助一名学生或资助多名学生。

6、资助标准:每人每年600元。按实物计算,为受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(每年约200天),提供每人每天一份“爱心营养餐”(一枚鸡蛋、一盒牛奶和一个水果)。经实地考察后,预算图如下:

 

受援学校

学生

学生

营养餐价格

运费

营养餐

预拨

人数

在校时间

(元/份)

(元/份)

数量

资金

(人)

(天)

学生奶

熟鸡蛋

水果

 

(份/天)

(元)

中坝乡中心学校

706

200

1.8

0.5

0.65

0.05

706

423600

蒲台乡赵家庄中心学校

94

200

1.8

0.5

0.65

0.05

94

56400

合计

800

 

 

 

 

 

800

480000

7、拨款方式:

1)资助款分三期拨付,第一期拨款时间为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,拨付30%

2)第二批拨付40%,拨款时间为2011年秋季开学前。拨款前,乐都县教育局需要核算完成20114月至20117月的资助款支出,并向基金会提交中期拨款申请和物资采购的发票复印件,基金会收到材料,核对无误后,15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批40%资助款。

3)第三期资助款时间为2011年学校寒假结束前,根据实际供餐情况拨付剩余资助款。

8、“爱心营养餐”的接收、发放流程

 “营养餐”接收

“爱心营养餐”供应商(乐都县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)负责将“营养餐”运送至学校,由乐都县教育局或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供应商运送的营养餐,现场对“爱心营养餐”进行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数量等进行抽检核查,并由学校负责人和“营养餐”供应商共同在“营养餐”供应单上签字确认。

“爱心营养餐”发放

各个年级班主任负责统一领取“爱心营养餐”,在领取登记表中签字,同时组织在班级内发放。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在学校内规定时间统一用餐,不允许学生将食品带出学校。

9、基金会收到有关资料公布于网站,供社会监督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资助实施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4月6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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