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事业单位外借募捐箱规定
资讯来源:阳光义工办 发布日期:2008-5-23 浏览次数:425
1、企事业单位在申请借用募捐箱时请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单位证件(复印件)。
2、提交一份借用说明,内容包括:
A、 借用数量
B、 借用日期
C、 借用期限
D、 各个募捐箱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
3、企事业单位借用募捐箱时,需在义工办办理登记手续。
4、企事业单位在募捐中和募捐后都不得擅自打开募捐箱清点善款。
5、请企事业单位统一将募捐箱送回省爱心事业基金会,并派一名代表和基金会工作人员一起清点善款。
6、清点善款结束后,基金会将统一开据捐赠发票。
7、归还募捐箱时,请将活动布置的现场照片和活动相关照片一并交给基金会,(可用电子版本)基金会要做归档使用。
8、企事业单位如有遗失相关募捐物品,则照价赔偿。
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
2008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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